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财政拨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得财政补贴的原因 为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实现节能减排,适应市场发展需求,新乡市财政局向本公司拨款360万元(大写:叁佰陆拾万元)人民币,专项用于本公司“年产40,000吨高湿模量粘胶短纤维项目”的配套项目“60000M3/H黏胶短纤维工艺废气综合治理项目”、。 该项资金于2010年8月23日划入本公司账户,本公司2010年9月1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专用凭证(凭证号:No11917542)。 该项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记入2010年“递延收益”。 二、其它说明 上述资金对2010年公司业绩影响不大。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