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10年7月6日上午8:30分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6月25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9人,本次参会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同时进行表决。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玉林先生主持,会议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年产12,000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氨纶纤维项目建设和生产管理的优势,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与档次,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实施 “年产12,000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 公司“年产12,000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设计能力为年产8000吨。该项目将采用目前国际先进的连续聚合与干法高速纺丝技术,该项目共需投资41,0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采用包括银行贷款方式在内的各种方式进行融资。 项目建成后,公司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经济效益将进一步提高,并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该项目计划于2010年7月底开工建设,2011年建成投产,以今年上半年氨纶产品销售的加权平均价和成本构成状况,预计项目建成后新增销售收入40,000万元,预计新增销售利润11,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通过。 (上述项目的可研报告日后在“深圳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部分资产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鉴于前期公司以部分机器设备(包括公司第五长丝车间、第六长丝车间、第八长丝车间、第九长丝车间、以及氨纶车间部分设备)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贷款期限已满,公司为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23,36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亿叁仟叁佰陆拾万元人民币)流资贷款、银行承兑及国际、国内贸易融资等业务,本公司以其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继续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上述资产原值为:824,616,953.57元,净值为:448,777,477.27元,抵押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通过。 4.定于2010年7月2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