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于2010年12月8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 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出席本次 董事会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分别为陈义龙、潘庠生、李林芝、唐宏明、周忠胜、徐长生、邓宏乾、张龙平。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凯迪电力收购控股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下属三个子公司(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100%股权的议案》 1、为了实现公司发展生物能产业的既定战略目标。公司拟以29,600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格收购控股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的3个下属子公司100%股权。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拟收购的3个公司为: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股权收购的相关事宜。 鉴于凯迪控股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且董事陈义龙先生、潘庠生先生、李林芝女士、唐宏明先生系凯迪控股委派,因此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义龙先生、潘庠生先生、李林芝女士、唐宏明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余参加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见公司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联交易公告(独董意见参见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监事会组成变动)》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公司职工代表。”变更为“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 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公司职工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见公司披露的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