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4月28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2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以6票全票赞成,做出如下决议: 一、 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二、 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向明基电通有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数码”)系公司设立的专业从事增值分销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根据紫光数码与明基电通有限公司签订的《经销协议》,紫光数码作为其分销商在中国大陆地区分销明基产品。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紫光数码申请明基电通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2010年6月5日起至2012年6月4日止。 三、 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紫光数码有限公司与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向紫光数码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和服务。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紫光数码有限公司申请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签署之日起有效至2012年5月31日为止。 议案二和议案三需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