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云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亮律师、徐蓓蓓律师到会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7人,代表股份181,74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3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以总股本440,007,581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308,005,30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48,012,887股。 表决结果:同意181,74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2010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48,012,887 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人民币 748,012,887元。 此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181,74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公司的注册资本等相应有所变动,为此,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1、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0,007,581元。”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8,012,887元。” 2、第十九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440,007,58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48,012,887股,均为人民币普 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181,74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杨亮律师、徐蓓蓓律师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