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9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27日发出)。监事会部分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铁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可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据此,经董事会审议和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沟通协商,董事会决议按照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修改《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签署《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见附件),并根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调整《四川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文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应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2、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江油本部及电力公司对四川双马湔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的议案》; 2008年11月28日,本公司与绵阳市艺高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四川双马湔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马湔江水泥公司”)的权益性资本计人民币29,365,799.77元(占权益性资本总额的51.02%)以零价格转让给绵阳市艺高建材有限公司,并于2008年12月2日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上述转让事项已经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止股权转让日四川双马湔江水泥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16,183,728.94元;本公司应收四川双马湔江水泥有限公司的债权分别为:应收帐款5,708,334.24元、其他应收款701,993.50元,本公司子公司江油双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湔江水泥有限公司的应收帐款为11,091.60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其债权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截止目前由于此债权帐龄较长,均已经超过三年。 该公司与公司近三年不存在任何业务往来。且转让后的公司经营状况未有改善。 公司决议将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四川双马湔江水泥有限公司的债权共计6,421,419.34元人民币(其中:江油本部6,410,327.74元人民币,电力公司11,091.60元人民币)从帐务上全额核销。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九月二日 备查文件 1、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修改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 3、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4、《关于核销江油本部及电力公司对四川双马湔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