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二十二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3日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世贸大厦A座19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李孟臻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7月22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副董事长李崇先生因有其它重要公务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书面委托副董事长赵奇先生就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缪协兴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恭敏先生就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其余均为亲自出席),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附后。 本提案须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提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部分的提案》 此项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过年初预计部分情况的公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四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公司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此项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此项提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此项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提案尚需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提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按照出资比例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新郑精煤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项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按照出资比例为联营企业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新郑精煤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提案须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此项决议由公司董事会组织实施。 此项提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项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提案须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此项决议由公司董事会组织实施。 此项提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鉴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于2010年5月26日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已由7.5亿元增加到10.5亿元,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亿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亿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5亿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5亿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