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公司监事批准,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发出表决票5份,收到表决票5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菱钢管与锡钢集团资产重组初步方案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钢管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钢管业务的整合,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钢管")67.13%的股权和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江苏锡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钢集团")进行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了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菱钢管与锡钢集团资产重组初步方案的议案》,认为: 1、上述议案的审议是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书面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公平合理。 3、监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