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2010年8月12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在2010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形式:现场表决方式。 三、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 1、现场出席的董事有李建国先生、曹慧泉先生、汪俊先生、谭久均先生、菲利普·德马润先生、让保罗·舒乐先生、迟京东先生、肖泽忠先生、彭士杰先生、许思涛先生。 2、董事长李效伟先生由于工作原因委托董事李建国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冈扎诺先生、苏德·玛赫什瓦利先生及穆泰世·穆柯基先生由于工作原因委托董事让保罗·舒乐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翁宇庆先生由于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迟京东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四、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李建国先生主持。董事、首席运营官让保罗·舒乐先生代表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了2010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及2010年下半年经营计划,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并审议了各项议案,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将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公司2010年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师,年度审计费用为39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