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之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担保事项,已经2010年8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0年9月6日公司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在办理抵押手续的过程中,原抵押房产被查封,故需替换抵押物,重新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混凝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1,400万元,其中:保证金400万元,需抵押担保1,000万元,公司拟以中关村科贸中心二层、四层部分房地产抵押担保,期限壹年。 本公司同意为中实混凝土银行承兑汇票的1,000万元抵押担保,期限壹年。 该笔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方式原为:本公司以位于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2号楼二层的房地产作为此笔承兑汇票的抵押担保,房屋建筑面积为1,434.01平方米,经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仁达房估字[2010]第0110100384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评估,抵押房地产价值总价为2,714万元。 现替换为:本公司以位于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科贸中心)二层、四层部分房地产作为此笔承兑汇票的抵押担保,房屋建筑面积为 679.70平方米,经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抵押房地产价值总价为2,367万元。 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已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经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总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第81条(四)规定,股东大会需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4月28日 注册号:110000001313676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巨山村 法定代表人:刘冰洋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商品混凝土添加剂;设备租赁(汽车除外);维修混凝土机械;普通货物运输。 中实混凝土是一家设备机械自动化、高智能化、管理密集型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公司拥有一流的现代化生产设备。自成立以来,承接了奥运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地铁工程、工民建工程,先后为地铁四号线、十号线、清华科技园、梅兰芳大剧院、西六环工程等一批重点工程以及一些技术含量较高、难度较大的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如:钢纤维、抗冻融、 自密实等产品。2009年被北京混凝土协会评为北京市混凝土行业20强单位。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黄光裕 82.59% 85.005% 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17.41% 80% 20% 14.995% 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 23.4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4 % 80% 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为中实混凝土2010年9 月30 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 188,169,797.37 元 负债总额:132,520,308.15 元 银行贷款: 3,565,888.51 元 其中:短期借款:0 元 长期借款:2,332,277.27 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33,611.24 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 元 净资产: 55,649,489.22 元 营业收入:189,859,903.87 元 利润总额: 7,368,057.36 元 净利润: 5,535,233.74 元 资产负债率: 70.43 %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中实混凝土截至2010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以下为中实混凝土2009 年12 月31 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72,929,283.88 元 负债总额:122,815,028.40 元 银行贷款:7,252,014.19 元 其中:短期借款:0 元 长期借款:2,332,277.27 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919,736.92 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 元 净资产: 50,114,255.48 元 营业收入:207,910,378.46 元 利润总额: 7,663,790.55 元 净利润: 5,727,290.34 元 资产负债率:71.02 %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中实混凝土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抵押;期限:壹年;担保金额:1,000万元。 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本次抵押的房地产所在的中关村科贸中心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二层、四层的部分房地产作为此笔承兑汇票的抵押担保,房屋建筑面积为679.70平方米,评估价值为2,367万元。 (上述资料源于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抵押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事项不涉及反担保。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此项承兑汇票用途为中实混凝土流动资金周转,还款来源为混凝土销售收入。 2、中实混凝土资产质量较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中实混凝土80%股权;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实混凝土20%股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0年10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9,886.9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3.48%。 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0,472.54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27,00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金额为24,40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9,414.40万元。 截止2010年10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 32,430.10万元。 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32,430.10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27,00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逾期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截止2010年10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5,430.1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5,430.10万元,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预计负债。 六、备查文件: 1、中实混凝土《营业执照》; 2、中实混凝土截至2010年9月30日和2009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3、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