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市场拓展及业务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4%股权)出资2200万元在沈阳设立“中关村(沈阳)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全资子公司。 本次设立子公司的投资额未达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本公司本年度投资总额累计未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未超过5000万元,根据《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规定,该项投资只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投资事宜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股东及出资方式: 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200万元,出资比例为注册资本的100%。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中关村(沈阳)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发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拟为2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 3、通过项目的实施,立足沈阳市场开拓辽宁及附近地区的工程总承包市场,提高企业知名度,扩大企业规模,使其成为企业重要利润增长点。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资合同尚未签署。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目的在于开拓京外市场,将沈阳作为东北地区市场开拓的支点,增加公司建安规模,扩大企业经营利润。 承接工程时要主动规避资金条件差、合同条款苛刻等工程项目带来的相关风险。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六、其他 公司将及时跟进投资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履行持续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