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10年9月13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华素制药以自有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有限)之控股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制药)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的7,920万元壹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于2010年9月23日到期。 本公司同意华素制药在归还800万元本金之后,向该行继续申请7,12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壹年。该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华素制药以其位于北京房山区良乡的房地产(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7,213.70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8,787.80平方米)作为此笔贷款的抵押担保,经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京杜鸣估G字[2010]第20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抵押房地产价值总价为7,125万元。抵押协议尚未签署。与此同时,本公司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公司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为上述7,12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本次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已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总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第81条(四)规定,股东大会需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详见当日公告2010-052《对外担保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中关村科技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情况的议案;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同意关于2010年中关村科技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情况的议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四环有限签署技术服务合同的议案;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有限,本公司持有其99%股权,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股权)与北京阿依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依达公司)签署《技术服务合同》,由四环有限为阿依达公司提供新药筛选、技术开发管理咨询服务,收取技术服务费总额为700万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同意聘任孙丽萍女士(后附简历)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截止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即2012年12月13日。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0年9月30日(周四)上午9:30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3号中关村建设大厦五层多功能厅,会期半天。 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27日(周一)。 会议审议事项为: (1)关于华素制药以自有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2)关于2010年中关村科技董事薪酬分配情况的议案。 详见当日公告2010-053《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九月十四日 孙丽萍简历: 孙丽萍女士,1971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证券事务主管,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孙丽萍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关村(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