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9日以专人送达和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决定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杨纪强董事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牛东继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世江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兰州黄河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事项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以不超过1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其中兰州黄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9000万元,兰州黄河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000万元),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日至2011年度,同时将严密监控投资风险。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证券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二项议案、第四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