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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吉炭(00092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二00九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23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二00九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公司负责人杨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斌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宏伟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4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5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7 
    第四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1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18 
    第六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29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32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43 
    第九章    其他重要事项……………………………………….46 
    第十章    财务报告…………………………………………….47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48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的法定中、英文名称 
    1、中文名称: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INOSTEEL JILIN CARBON CO.,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  光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孝武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盛昱 
    联系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和平街9号 
    联系电话:   董 事 会秘书(0432)62749800 
                 证券事务代表(0432)62749800 
    传    真:  (0432)62749375 
    董秘电子邮箱: 
    四、公司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和平街9号 
    公司办公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和平街9号 
    公司邮政编码:132002 
    公司电子信箱: 
    五、公司选定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  中钢吉炭 
    公司股票代码:  000928 
    七、公司变更登记日: 2008年4月16日 
    公司首次登记及变更登记地点: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220000000000752 
    公司税务登记号:   220202124539630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12453963-0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地址: 
    名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            2008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7年 
    营业总收入                                    1,391,820,227.61  2,143,390,512.20  -35.06%                   1,784,978,240.98 
    利润总额                                      3,164,788.69      50,948,115.43     -93.79%                   5,549,90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1,771.22      12,333,968.94     -82.15%                   3,890,58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0,801,966.65    22,952,565.76     -408.47%                  -17,977,240.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666,705.41     97,848,817.14     -46.18%                   -189,852,579.80 
                                                  2009年末          2008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07年末 
    总资产                                        2,492,564,169.40  2,580,474,511.85  -3.41%                    2,672,655,451.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018,627,662.22  937,248,094.98    8.68%                     1,099,784,770.36 
    股本                                          282,899,000.00    282,899,000.00    0.00%                     282,899,000.00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    2008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7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78    0.0436    -82.11%                   0.01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78    0.0436    -82.11%                   0.01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03   0.0811    -408.63%                  -0.06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3%     1.23%     -1.00%                    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7%    2.29%     -9.56%                    -1.9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862    0.3459    -46.17%                   -0.6711 
                                                   2009年末  2008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07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601     3.313     8.69%                     3.88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772,028.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172,260.2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74,127,502.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542,439.50 
    所得税影响额                                                                                                                                                                    -23,610,492.55 
    合计                                                                                                                                                                            73,003,737.87   -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4,329,169  51.02%                                           -1,896,796  -1,896,796  142,432,373  50.3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42,430,367  50.35%                                                       0           142,430,367  50.35% 
    3、其他内资持股            1,896,796    0.67%                                            -1,896,796  -1,896,796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896,796    0.67%                                            -1,896,796  -1,896,796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2,006        0.00%                                            0           0           2,006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569,831  48.98%                                           1,896,796   1,896,796   140,466,627  49.65% 
    1、人民币普通股            138,569,831  48.98%                                           1,896,796   1,896,796   140,466,627  49.6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82,899,000  100.00%                                          0           0           282,899,000  100.00%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数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年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142,430,367   0                 0                 142,430,367   股改承诺限售  2010年03月19日 
    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1,896,796     1,896,796         0                 0             股改承诺限售  2009年02月09日 
    合计                          144,327,163   1,896,796         0                 142,430,367   -            - 
    注: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已完成股改承诺,其所持有的限售股份可以在2008年6月5日申请解除限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已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解除限售申请,本公司董事会正在为其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公司未发行过股票及衍生证券。 
    2、公司报告期内股本总数及股本结构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所致。 
    3、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第二节  股东情况介绍 
    一、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数为26,818名。其中有限售条件股票的股东2名,社会公众股股东26,816名。 
    二、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东情况 
    截止报告期内,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为,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2,882,100股,占公司整个股权比例的50.51%,为公司控股股东。 
    持有公司5%(含5%)以上的法人股东所持股份无质押或冻结情况。 
    三、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26,81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50.51%                  142,882,100  142,430,367                           0 
    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7%                   1,896,796    0                                     0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0%                   1,422,597    0                                     0 
    周晓春                            境内自然人                                                                                                                                                                                  0.46%                   1,300,000    0                                     0 
    方泽衡                            境内自然人                                                                                                                                                                                  0.45%                   1,281,108    0                                     0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4%                   948,398      0                                     0 
    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4%                   948,398      0                                     0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4%                   948,398      0                                     0 
    张俊杰                            境内自然人                                                                                                                                                                                  0.32%                   900,239      0                                     0 
    中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26%                   729,950      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1,896,796                                                    人民币普通股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22,597                                                    人民币普通股 
    周晓春                                                                                                                                                                                                                        1,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方泽衡                                                                                                                                                                                                                        1,281,108                                                    人民币普通股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48,398                                                      人民币普通股 
    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48,398                                                      人民币普通股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48,398                                                      人民币普通股 
    张俊杰                                                                                                                                                                                                                        900,239                                                      人民币普通股 
    中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29,950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627,873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中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控股股东简介 
    名称: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天文注册资本:120,340.8万元 
    经营范围:冶金矿产资源开发与加工;冶金原料、产品贸易与物流;相关工程技术服务与设备制造。 
    2、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的,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国务院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范围是中央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五、公司其他持股10%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 
    除公司控股股东中钢集团外,没有其他法人股东持有公司股票在10%以上。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报告期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杨光    董事长      男    53    2008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0.00                                          是 
    姜宝才  董事        男    49    2009年05月20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0.00                                          是 
    刘增田  董事        男    56    2008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0.00                                          是 
    吴红斌  董事        男    41    2009年05月20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0.00                                          是 
    高蔚卿  董事        男    39    2009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0.00                                          是 
    李远中  董事        男    48    2009年09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0.00                                          是 
    庞国华  独立董事    男    58    2008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2.00                                          否 
    李海涛  独立董事    男    62    2008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2.00                                          否 
    康飞宇  独立董事    男    47    2008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2.00                                          否 
    王沅    监事        男    47    2008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0.00                                          是 
    于德群  监事        男    38    2008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0.00                                          是 
    张耀方  监事        男    49    2008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3.12                                          否 
    杨光    总经理      男    53    2008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0.00                                          是 
    孙宝安  副总经理    男    52    2008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5.04                                          否 
    赵宏林  副总经理    男    46    2008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5.00                                          否 
    姚伟川  副总经理    男    36    2008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4.87                                          否 
    解治友  副总经理    男    46    2008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4.91                                          否 
    张全吉  副总经理    男    50    2008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5.01                                          否 
    张建斌  财务总监    男    40    2009年08月20日  2011年05月09日  0           0           无变动    2.10                                          否 
    王孝武  董事会秘书  男    44    2008年05月09日  2011年05月09日  2,675       2,675       无变动    3.54                                          否 
    合计    -           -     -     -               -               2,675       2,675       -         39.59                                         - 
    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股权激励 
    二、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股东单位            职务    任职期间 
    姜宝才  中钢集团企业发展部  总经理 
    刘增田  中钢集团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 
    吴红斌  中钢集团资本运营部  总经理 
    高蔚卿  中钢集团法律事务部  总经理 
    王沅    中钢集团资产财务部  总经理 
    于德群  中钢集团审计监察部  总经理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五年内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在除股东单位的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和兼职情况。 
    1、董事长、总经理   杨光先生:1959年出生,曾任吉林炭素总厂306车间团总支书记、生产副主任、行政主任,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调度长兼生产分厂厂长,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炭素集团上海炭素厂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中钢集团上海新型石墨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现任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2、董事   姜宝才先生:1961年出生,曾任中钢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中钢集团企业发展部副总经理、中钢集团国际合作部总经理、中钢股份国际合作部总经理,现任中钢股份企业发展部总经理、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董事   刘增田先生:1953年出生,毕业于东北大学,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铁道部教育中心电大教师、冶金部干部司主任科员、冶金部人事司主任科员、冶金部人事司副处长、冶金部人教司副处长、国家冶金局直属办副处长(正处)、中钢集团公司人事部干部处副处长、中钢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钢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董事   吴红斌先生: 1969年出生,曾任中钢集团审计室审计一处处长、中钢集团国际合作部资源评估处经理、中钢集团国际合作部副总经理、中钢集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钢股份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董事   高蔚卿先生:1970年出生,曾任北京市委办公厅干部、北京青年报社法律顾问,现任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董事   李远中先生:1962年出生,曾任中钢集团贸易资源部经理;中钢集团贸易资源二部经理;中钢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钢炉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钢炉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独立董事   庞国华先生:1951年出生,曾任吉林省轻工业工会秘书长,中国证监会长春特派办上市处处长。现任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省证券业协会会长。 
    8、独立董事   李海涛先生:1947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吉林炭素总厂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厂长助理、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为吉林市新发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9、独立董事   康飞宇先生:1962年出生,现任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副教务长、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监事会主席   王沅先生:1964年出生,曾任中钢集团公司财务部资金处副处长,现任中钢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中钢期货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中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钢印尼联合有限公司董事、中钢印度有限公司董事、东亚金属投资公司董事、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11、监事   于德群先生:1971年出生,曾任中钢冶金设备总公司财务部主任、中钢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钢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中钢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12、监事   张耀方先生:1960年出生,曾任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副处长、组织部副部长、纪检委副书记、公司办公室主任、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处长,现任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13、副总经理   孙宝安先生:1957年出生,曾任吉林炭素总厂计控处团支部书记、工会主席、306车间工会主席、吉林市吉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吉林炭素集团上海炭素厂 常务副总经理、中钢集团上海新型石墨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4、副总经理   赵宏林先生:1963年出生,曾任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党委工作部部长、党委常委。现任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5、副总经理   姚伟川先生: 1973年出生,曾任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301车间生产主任、302车间主任、305车间主任兼书记、中钢吉炭长春分公司副经理、中钢吉炭长春分公司经理,现任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6、副总经理   解治友先生:1963年出生,曾任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306车间副主任、技术处处长、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炭素技术主编、中钢吉炭副总工程师;现任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7、副总经理  张全吉先生:1959年出生,曾任吉林吉炭·尤卡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中钢吉炭长春分公司经理、中钢吉炭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兼项目部经理;现任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8、财务总监  张建斌先生: 1970年出生,曾任中钢集团资产财务部财务外派钢铁财务部经理;中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财务外派钢铁财务部经理;中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资产管理处经理,现任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19、董事会秘书   王孝武先生:1965年出生,政工师。曾任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309车间主任、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管理部部长。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1、2009年度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依据国家有关工资管理和等级标准的规定按月发放。报酬总额为39.59万元。其中,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15.05万元。 
    2、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光先生、董事姜宝才先生、刘增田先生、吴红斌先生、高蔚卿先生、李远中先生、监事会主席王沅先生、监事于德群先生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津贴费为每人2万元人民币/年。 
    五、报告期内离任和聘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2009年5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姜宝才、吴红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原公司董事王文军、吴永胜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200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姜宝才、吴红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以上人员任期为2009年5月20日至2011年5月9日。 
    3、2009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远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聘请张建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张建斌先生任期为2009年8月20日至2011年5月9日。原公司董事李显红、总会计师杜建国由于工作原因不再担任相应职务。 
    4、2009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远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李远中先生任期为2009年9月9日至2011年5月9日。 
    以上人士变动的相关决议公告均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六、公司员工情况 
    专业构成  人数  教育程度   人数 
    行政人员  106   研究生     9 
    财务人员  33    本科       368 
    技术人员  559   大专       522 
    销售人员  53    中专/高中  3185 
    生产人员  4056  高中以下   723 
    合计      4807  合计       4807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 
    本年度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文件要求,增强公司治理意识,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认真做好各项治理工作,提高上市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公司治理水平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确保公司全体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公司董事能按照公开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监事能独立有效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管和检查。 
    通过与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于2002年1月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性文件相比较,公司目前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其主要说明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年度股东大会均由董事长主持,并邀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的情况下,关联股东均进行了回避,保障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公司通过各种途径确保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均能及时获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并进行大力的宣传。公司制订了相对完备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尽可能地让更多的股东能够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的表决权;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合理,并对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够独立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完全做到“五分开”。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形成决议,本公司董事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审慎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董事切实履行了勤勉、诚信的义务,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已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管理层 
    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超越管理层权限的事项,公司一律提交董事会审议,不存在“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公司管理层兢兢业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加强规范运作,诚实守信,不存在违背诚信义务的情形。 
    6、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绩效评价机制,并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7、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客户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 
    8、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已制订了相对完善的《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制度》,公司以后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更充分地披露公司治理方面的有关信息。 
    公司通过以往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公司已经基本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要求。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能够认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并表决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并对公司涉及的重大事项,在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后,均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公司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表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庞国华        7                       7               0               0           该独立董事亲自参加了本年度全部的董事会会议 
    李海涛        7                       7               0               0           该独立董事亲自参加了本年度全部的董事会会议 
    康飞宇        7                       7               0               0           该独立董事亲自参加了本年度全部的董事会会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三名独立董事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的“五分开”情况。 
    1、业务独立方面:公司主要从事炭素及石墨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相同的业务,公司的生产、销售完全独立运行。 
    2、人员分开情况: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相应的机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并有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制度。 
    3、资产完整方面:公司的资产完整,拥有独立的生产及加工系统,有完整的资产权属和无形资产。 
    4、机构设置情况:公司的组织机构独立完整,有独立的办公机构和经营场所。 
    5、财务分开情况:公司财务完全独立,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上缴税赋。 
    综上所述,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已做到了完全独立,形成了独立完整的生产及经营管理体系。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建立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并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公司治理结构,构建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一)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内部控制目标 
    (1)在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所有业务环节建立了相对有效的内部控制安排,重点控制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点。 
    (2)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3)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4)建立合理的信息沟通及报告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2、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监督机构的设置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公司还设立了审计监察部。审计监察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建议等工作。审计监察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治理结构,促进和保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4、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公司已制定了相对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严格遵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对公司各项活动进行管理。 
    1、内部会计控制范围与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适应公司业务特点的一系列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如:《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等。本年度又重新修订了公司《全面预算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和《可控费用管理办法》等公司规章。通过实施以上规章制度,公司确保了资金的支出严格按照层级审批、保证了与财务相关的内部控制环节得到控制。 
    此外,财务部设审核岗,专门负责对各类可控成本、费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2、对外投资 
    公司根据对不同金额的投资事项决策机构做出了授权,公司所有投资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公司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都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3、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制定了相对完善的《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制度》其中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力和义务;重大信息的范围、内容、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 
    通过实施以上规章制度,不仅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较为顺畅,也保证了对外公告信息的及时、准确和真实。 
    4、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明确列出了关联方名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审议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均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目前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经起草完毕,待经理层和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对外担保 
    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确实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查、审批、管理和披露程序。本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发生。 
    6、销售与收款 
    公司的销售活动均按照已制定的销售流程进行,市场营销部在对市场做出调查分析后,及时反馈信息并分解计划,确定货物定价及流向,在主管领导确定后实施销售。 
    7、合同评审管理 
    公司制定有《对外签订合同授权范围和权限的规定》,负责对公司的采购、销售、工程建设等合同进行合同签订前评审和合同执行过程审计。通过对合同的评审,避免了公司潜在的经营纠纷,强化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8、子公司管理 
    公司通过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监控。公司各职能部门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管理和监督。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本年度结合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项目等工作,公司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了规范治理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改善了治理环境,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与程序。目前公司准备起草《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而做充分准备。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环境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的内部控制有效并得到了一贯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也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业务职能的调整、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改进将持续进行,尤其要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及其他内部控制职能。由于公司目前所处的炭素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并且受其他相关行业影响较大,董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经营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从而保障公司经营健康运行,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地发展。 
    五、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如下自我评价意见: 
    1、公司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参照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充分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相关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对重点活动的监督,且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和完善,形成了一整套完整、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具有很强的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请况。 
    七、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 
    在考评方面,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初签约上岗、年度述职、年终职工评议的考评制度。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确定当年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和管理职责。年终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述职和综合指标的完成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组织的考评委员会进行考评。公司目前正在努力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 
    第六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的于淑贤律师均出席了以上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09年4月24日,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该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142,88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2、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了中钢吉炭《2008年年度报告》及《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了中钢吉炭《200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8年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费用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刊登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9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二、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5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09年5月20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该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142,88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了会议。 
    2、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姜宝才先生为中钢吉炭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吴红斌先生为中钢吉炭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刊登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9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三、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8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并于2009年8月28日发布了增加议案公告。2009年9月9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该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143,614,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了会议。 
    2、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李远中先生为中钢吉炭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刊登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9年9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第七章   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行业利润下滑的种种不利因素,公司董事会按照既定战略和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进行了科学的决策,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圆满的完成了2009年董事会指定的各项计划,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果。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完成情况:炭素制品总生产量91,093吨,其中:普通功率石墨电极15,819吨,高功率石墨电极33,833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21,110吨,实现销售收入139,182万元,出口创汇5,500万美元,实现利润总额316万元,净利润220万元。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工业                90,321.85   78,762.99   12.80%       -32.24%                  -8.83%                   -22.39% 
    商业                48,860.17   45,479.66   6.92%        -39.71%                  -41.85%                  3.42% 
    合计                139,182.02  124,242.65  10.73%       -35.06%                  -24.52%                  -12.47%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普通功率石墨电极    18,414.04   20,013.63   -8.69%       -44.76%                  -30.82%                  -21.90% 
    高功率石墨电极      47,360.33   47,948.13   -1.24%       -37.67%                  -25.36%                  -16.69% 
    超高功率石墨电极    48,237.39   42,150.00   12.62%       -35.53%                  -26.47%                  -10.77% 
    其他                25,170.26   14,130.89   43.86%       -16.65%                  0.15%                    -9.42% 
    合计                139,182.02  124,242.65  10.73%       -35.06%                  -24.52%                  -12.47%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境内  100,849.05  -30.80% 
    境外  38,332.97   -44.12%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金额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本期计提的减值  期末金额 
    金融资产: 
    其中: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1,484,154.02                        71,297,796.02                               159,235,500.00 
    金融资产小计                                          71,484,154.02                        71,297,796.02                               159,235,500.00 
    金融负债 
    投资性房地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其他 
    合计                                                  71,484,154.02                        71,297,796.02                               71,484,154.02 
    4、出售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对方          被出售或置出资产                       出售日          交易价格  本年初起至出售日该出售资产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出售产生的损益  是否为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中钢集团江城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2009年12月28日  3,500.00  0.80                                          7.74            是              市场定价  是                              是                              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 
    注:该项资产出售对公司业务的连续性、管理层的稳定性无影响 
    5、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吉林市吉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32.23                    0.81%                 1,860.27                    2.29% 
    吉林炭素集团上海碳素厂                  0.00                        0.00%                 1,774.48                    2.19% 
    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0.00                        0.00%                 10.13                       0.01% 
    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887.07                      0.64%                 851.94                      1.05% 
    中钢集团四川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2,355.13                    1.69%                 1.18                        0.00%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0.00                        0.00%                 17.29                       0.02% 
    中钢集团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0.34                        0.00%                 417.09                      0.51% 
    中钢集团武汉安环院华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0.00                        0.00%                 829.34                      11.28% 
    吉林市吉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0.00                        0.00%                 1,992.36                    27.11% 
    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96                        0.00%                 0.00                        0.00% 
    中钢炉料有限公司                        683.44                      0.49%                 0.00                        0.00% 
    中钢集团邢台轧辊有限公司                213.25                      0.15%                 0.00                        0.00% 
    中钢德国有限公司                        782.92                      0.56%                 0.00                        0.00% 
    中钢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64.21                       0.05%                 0.00                        0.00% 
    中钢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400.93                      0.29%                 0.00                        0.00% 
    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                39.04                       0.03%                 0.00                        0.00% 
    中钢集团广西铁合金有限公司              34.58                       0.02%                 0.00                        0.00% 
    合计                                    6,597.10                    4.73%                 7,754.08                    8.77% 
    6、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初始投资金额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来源 
    000686    东北证券  20,000,000.00  1.02%             159,235,500.00  75,755,502.16  71,297,796.0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投资产生 
    合计                20,000,000.00  -                 159,235,500.00  75,755,502.16  71,297,796.02         -                 -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相关会议及决议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四次会议于2009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中钢吉炭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中钢吉炭200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中钢吉炭2008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中钢吉炭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费用的议案; 
    (7)审议中钢吉炭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深交所提出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辛放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另聘请陈盛昱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发布中钢吉炭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于2009年4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临时五次会议于2009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由于此次会议所涉及审议内容只包含2009年一季度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可免于公告。 
    3、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5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提名姜宝才先生、吴红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王文军先生、吴永胜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2)审议通过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于2009年5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2)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远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李显红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张建斌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总会计师杜建国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6)审议通过了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于2009年8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5、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9年8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50.51%)的提议,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能力和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研究,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在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扩充.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于2009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由于此次会议所涉及审议内容只包含2009年三季度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可免于公告。 
    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集团江城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的70%的股权以3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姜宝才、刘增田、吴红斌、李远中、髙蔚卿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于2009年12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法、诚信、认真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三)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由于本年度公司董事人选发生变动,目前审计委员会缺席1人,该人选待经董事会商讨审议后增补。人员空缺未对审计委员会工作造成影响。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实施了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财务审计情况进行审查等重要工作。 
    1、对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发表审阅意见 
    ①认真审阅了公司2009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首次出具了书面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和恰当的会计估计,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09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09年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②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议意见 。 
    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及时阅读审计报告初稿,并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之间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所有重要问题上不存在争议,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0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09年年度报告。 
    2、审计委员会关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200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我们审阅了公司资产财务部2009年12 月31日提交的《2009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后,于2010年2月就上述审计工作计划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作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该计划制订详细、责任到人,可有力保障2009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我们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高度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电话及见面会形式,就以下几点作了重点沟通:所有交易是否均已记录,交易事项是否真实、资料是否完整;财务报表是否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编制; 公司年度盘点工作能否顺利实施,盘点结论是否充分反映了资产质量;财务部门对法律法规、其他外部要求以及管理层政策、指示和其他内部要求的遵守情况;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公司各部门是否配合注册会计师获取其审计所需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以上几点问题均给予了积极的肯定,并最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09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2 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董事会负责。 
    经审核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情况汇总情况表,公司薪酬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发放标准符合薪酬体系规定;公司 2009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 
    (五)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2 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更换、推荐新任董事候选人的意见或建议。 
    本年度公司共计有三位新董事和一位新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提名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对新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逐一与其谈话,认为这四位新的董事及高管人选完全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要求,并且能够以自身的专业水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帮助。故此提名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这四位候选人成为公司董事、高管。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公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6、2007、2008年度实现的利润均用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实现净利润2,201,771.22元,上年留存未分配利润-314,528,118.57,扣除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2,326,347.35元。因此本年度不做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报告期内的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没有延续到本报告期内使用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非募集资金重大项目投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非募集资金项目。 
    六、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10年是国家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谋划“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也是中钢吉炭继续抵御金融危机影响,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之年。中钢吉炭将处于一个十分难得的战略机遇期,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并存。 
    1、有利因素:国际经济形势总体趋于向好,对生产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且市场竞争力强的“两高一强”产品提供了较大空间;炭素市场对高档石墨电极产品的需求仍处于紧缺状态,中钢吉炭在这类产品的研发能力和市场开发方面优势明显。 
    2、不利因素:国际市场萎缩的局面及影响还将持续一段时间,钢铁、炭素制品等外需下滑的压力仍然较大;行业竞争不断加剧;生产成本介个大幅上涨。 
    为此,公司提出2010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发挥生产能力强大、产品质量优异、生产工艺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等优势;以构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炭素材料研发、制造基地,全面推进企业管理理念和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努力打造中钢吉炭品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努力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七、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2009年度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共召开了四次监事会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1、2009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中钢吉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于2009年4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于2009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一季度报告和摘要。 
    由于此次会议所涉及审议内容只包含2009年一季度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可免于公告。 
    3、2009年8月2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由于此次会议所涉及审议内容只包含2009年半年度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可免于公告。 
    4、2009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三季度报告和摘要。 
    由于此次会议所涉及审议内容只包含2009年三季度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可免于公告。 
    二、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在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交办的工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的季度、中期、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其他事项。 
    监事会认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及前一报告期,公司没有募集资金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发生。 
    5、公司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平,各项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良好,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收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第九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中钢吉炭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发生。 
    二、报告期内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情况发生。 
    三、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四、公司在报告期内无破产重组相关事项。 
    五、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及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上市公司资产的事项。 
    2、担保事项: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以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3、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六、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对公开披露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没有需要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披露的承诺事项。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支付审计费用45万元。 
    八、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九、股权分置改革及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已全部完成股改承诺。 
    十、公司接待调研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的通知,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09年11月6日,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银证券、联合证券四家证券机构来公司实地调研,调研内容主要集中在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成本控制和未来的发展前景。 
    第十章  财务报告(附后) 
    一、审计报告 
    二、会计报表 
    三、会计报表附注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杨光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中瑞岳华审字[2010]第02796号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丁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雷励 
                                  2010年4月21日 
    附件二:会计报表 
    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4,064,434.12    189,082,083.53    141,210,283.46    119,929,053.0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36,370,912.99    130,675,199.56    129,787,410.81    120,981,595.89 
      应收账款                  244,811,828.30    136,521,216.75    239,097,201.34    127,418,557.27 
      预付款项                  37,283,339.42     36,546,698.57     31,451,059.99     28,310,195.0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463,918.85     218,023,979.06    39,554,586.33     267,502,828.4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84,796,423.02    778,170,860.35    1,101,083,386.70  957,194,076.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507,790,856.70  1,489,020,037.82  1,682,183,928.63  1,621,336,306.1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9,235,500.00    159,235,500.00    71,484,154.02     71,484,154.02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6,466,848.86     222,862,195.89    1,500,000.00      217,895,347.0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68,663,980.12    483,161,039.72    609,293,388.43    516,776,457.72 
      在建工程                  154,339,049.29    154,339,049.29    123,628,026.53    123,628,026.53 
      工程物资                  2,205,747.66      2,205,747.66      2,745,541.92      2,745,541.92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3,862,186.77     83,862,186.77     87,266,972.32     87,266,972.3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72,500.00      2,372,5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84,773,312.70    1,105,665,719.33  898,290,583.22    1,022,168,999.54 
    资产总计                    2,492,564,169.40  2,594,685,757.15  2,580,474,511.85  2,643,505,305.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98,800,000.00  1,098,800,000.00  1,100,000,000.00  1,10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00,000.00        500,000.00 
      应付账款                  154,809,853.86    145,946,507.84    171,135,939.23    156,913,809.14 
      预收款项                  36,621,971.42     33,245,615.20     52,610,850.63     37,301,757.2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2,955,514.51     9,547,278.44      11,238,629.54     6,759,321.64 
      应交税费                  14,819,335.04     8,319,918.62      45,177,945.24     34,842,163.0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5,916,988.25      5,916,988.25      5,916,988.25      5,916,988.25 
      其他应付款                96,893,501.81     85,790,659.37     234,785,025.48    217,721,375.1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21,317,164.89  1,388,066,967.72  1,620,865,378.37  1,559,455,414.4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636,970.50     36,636,970.50     12,871,038.50     12,871,038.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982,371.79     15,982,371.79     9,490,000.00      9,49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2,619,342.29     52,619,342.29     22,361,038.50     22,361,038.50 
    负债合计                    1,473,936,507.18  1,440,686,310.01  1,643,226,416.87  1,581,816,452.9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82,899,000.00    282,899,000.00    282,899,000.00    282,899,000.00 
      资本公积                  954,389,366.28    950,882,088.72    875,211,570.26    871,704,292.70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93,665,643.29     93,665,643.29     93,665,643.29     93,665,643.2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12,326,347.35   -173,447,284.87   -314,528,118.57   -186,580,083.2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8,627,662.22  1,153,999,447.14  937,248,094.98    1,061,688,852.7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8,627,662.22  1,153,999,447.14  937,248,094.98    1,061,688,852.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92,564,169.40  2,594,685,757.15  2,580,474,511.85  2,643,505,305.71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宏伟 
    二、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2月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1,391,820,227.61  1,307,665,203.42  2,143,390,512.20  2,024,807,004.39 
    其中:营业收入                                1,391,820,227.61  1,307,665,203.42  2,143,390,512.20  2,024,807,004.3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486,982,994.70  1,381,192,527.86  2,082,391,926.23  1,915,661,242.47 
    其中:营业成本                                1,242,426,541.51  1,187,899,623.19  1,646,043,044.18  1,592,726,397.0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9,060,047.18      7,426,806.09      9,864,858.77      8,815,020.99 
          销售费用                                65,680,781.94     36,698,411.60     65,784,623.50     45,273,477.44 
          管理费用                                125,601,036.33    107,673,033.99    165,996,865.51    143,735,567.70 
          财务费用                                70,492,389.33     67,615,165.69     97,224,794.56     89,466,484.41 
          资产减值损失                            -26,277,801.59    -26,120,512.70    97,477,739.71     35,644,294.8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5,840,827.52     75,840,827.52     -200,000.00       -118,476.5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972.69          7,972.69                            -118,476.5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321,939.57    2,313,503.08      60,798,585.97     109,027,285.42 
      加:营业外收入                              29,544,314.72     18,050,337.22     2,272,505.13      1,845,901.18 
      减:营业外支出                              7,057,586.46      3,253,321.76      12,122,975.67     10,503,254.9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33,664.87      893,058.50        3,694,036.68      3,618,078.3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164,788.69      17,110,518.54     50,948,115.43     100,369,931.66 
      减:所得税费用                              963,017.47        3,859,243.68      38,614,146.49     31,023,499.9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01,771.22      13,251,274.86     12,333,968.94     69,346,431.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01,771.22      13,251,274.86     12,333,968.94     69,346,431.75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78                              0.043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078                              0.0436 
    七、其他综合收益                              71,297,796.02     71,297,796.02     -175,870,644.32   -175,870,644.32 
    八、综合收益总额                              73,499,567.24     84,549,070.88     -163,536,675.38   -106,524,212.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73,499,567.24     84,549,070.88     -163,536,675.38   -106,524,212.5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宏伟 
    三、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2月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60,989,350.83  1,526,254,151.71  2,267,128,888.21  2,588,840,819.6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6,392,035.25                       73,468,942.49     8,071,234.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207,038.61     17,711,789.86     27,927,550.22     23,631,392.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18,588,424.69  1,543,965,941.57  2,368,525,380.92  2,620,543,447.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42,949,739.37  1,197,942,124.10  1,913,076,216.05  2,394,434,171.8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7,230,403.02    140,029,422.23    149,255,714.80    136,670,524.5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6,246,342.51    124,012,470.97    171,094,780.24    150,754,578.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495,234.38     23,174,361.17     37,249,852.69     30,200,131.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5,921,719.28  1,485,158,378.47  2,270,676,563.78  2,712,059,407.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666,705.41     58,807,563.10     97,848,817.14     -91,515,959.7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1,439,884.20     81,439,884.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28,000.00      1,628,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4,000.00         12,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9,910,933.5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156,950.70     83,067,884.20     14,000.00         12,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8,003,368.00     16,991,388.63     24,158,213.04     23,566,618.58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47,06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003,368.00     24,438,453.63     24,158,213.04     33,566,618.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153,582.70     58,629,430.57     -24,144,213.04    -33,554,618.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00,000,000.00  1,300,000,000.00  1,350,000,000.00  1,35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     2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0,000,000.00  1,320,000,000.00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01,200,000.00  1,301,200,000.00  1,263,800,000.00  1,063,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5,226,270.62     65,226,270.62     76,701,400.68     75,914,969.0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57,692.61      1,857,692.61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8,283,963.23  1,368,283,963.23  1,470,501,400.68  1,269,714,969.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283,963.23    -48,283,963.23    29,498,599.32     230,285,030.9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682,174.22                       -6,581,219.5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854,150.66     69,153,030.44     96,621,983.86     105,214,452.5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1,210,283.46    119,929,053.09    44,588,299.60     14,714,600.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4,064,434.12    189,082,083.53    141,210,283.46    119,929,053.09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宏伟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282,899,000.00          875,211,570.26                        93,665,643.29                -314,528,118.57                      937,248,094.98    282,899,000.00          1,050,082,214.58                        93,665,643.29                -326,862,087.51                      1,099,784,770.3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282,899,000.00          875,211,570.26                        93,665,643.29                -314,528,118.57                      937,248,094.98    282,899,000.00          1,050,082,214.58                        93,665,643.29                -326,862,087.51                      1,099,784,770.3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79,177,796.02                                                      2,201,771.22                         81,379,567.24                             -174,870,644.32                                                      12,333,968.94                        -162,536,675.38 
      (一)净利润                                                                                                                        2,201,771.22                         2,201,771.22                                                                                                   12,333,968.94                        12,333,968.94 
      (二)其他综合收益                                               71,297,796.02                                                                                           71,297,796.02                             -175,870,644.32                                                                                           -175,870,644.32 
      上述(一)和(二)小计                                           71,297,796.02                                                      2,201,771.22                         73,499,567.24                             -175,870,644.32                                                      12,333,968.94                        -163,536,675.3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7,880,000.00                                                                                            7,88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7,880,000.00                                                                                            7,88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282,899,000.00          954,389,366.28                        93,665,643.29                -312,326,347.35                      1,018,627,662.22  282,899,000.00          875,211,570.26                          93,665,643.29                -314,528,118.57                      937,248,094.98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宏伟 
    五、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82,899,000.00      871,704,292.70                        93,665,643.29                -186,698,559.73  1,061,570,376.26  282,899,000.00      1,046,574,937.02                        93,665,643.29                -256,044,991.48  1,167,094,588.8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282,899,000.00      871,704,292.70                        93,665,643.29                -186,698,559.73  1,061,570,376.26  282,899,000.00      1,046,574,937.02                        93,665,643.29                -256,044,991.48  1,167,094,588.8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79,177,796.02                                                      13,251,274.86    92,429,070.88                         -174,870,644.32                                                      69,346,431.75    -105,524,212.57 
      (一)净利润                                                                                                                    13,251,274.86    13,251,274.86                                                                                              69,346,431.75    69,346,431.75 
      (二)其他综合收益                                           71,297,796.02                                                                       71,297,796.02                         -175,870,644.32                                                                       -175,870,644.32 
      上述(一)和(二)小计                                       71,297,796.02                                                      13,251,274.86    84,549,070.88                         -175,870,644.32                                                      69,346,431.75    -106,524,212.57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7,880,000.00                                                                        7,88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7,880,000.00                                                                        7,88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282,899,000.00      950,882,088.72                        93,665,643.29                -173,447,284.87  1,153,999,447.14  282,899,000.00      871,704,292.70                          93,665,643.29                -186,698,559.73  1,061,570,376.26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宏伟 
    附件三:财务报表附注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9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司基本情况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吉林省体改委吉改股批(1993)72号文件批准,由吉林炭素总厂(现名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1998年11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9000万股普通股股票, 并于1999年3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5年12月1日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与吉林省国资委、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炭集团)三方签署了《中钢集团收购吉林炭素股权的协议》,吉炭集团以2.735元/股转让所持有本公司15,018.00万股国有法人股给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占总股本53.09%)。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12月28日,以国资产权[2005]1578号《关于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问题的批复》批准了吉炭股份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事项:同意吉炭股份的控股股东吉炭集团将所持有吉炭股份的国有法人股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转让给中国中钢集团公司。2006年5月15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2006]79号文件下达了《关于同意豁免中国中钢集团公司要约收购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2006年5月17日在深圳证券登记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过户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结合公司资产重组,重组方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协助公司债务重组,实现公司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每股净资产增加1.07元;同时,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吉林炭素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0.70股股份及3份认沽权利的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按相同比例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总共840.343万股股份的对价安排,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后第12个月的最后5个交易日内,每持有1份认沽权利的流通股股东有权以每股4元(为股改说明书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20%)的行权价格向中钢集团出售1股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25日顺利进行并获通过,公司于2006年6月2日实施了股改对价。本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2006年7月3日公司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由“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200001030127,法定代表人:李勇智。 
    2007年7月27日公司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20000000000752;注册资本:28,289.90万元;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和平街9号;法定代表人:杨光。 
    公司主要经营炭素及石墨制品的研制、开发、加工、生产、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等。 
    本公司财务报表于2010年4月21日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09年度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本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不足50%但有实质控制权的,全部纳入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抵销母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和公司内部之间重大交易及内部往来后编制而成。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需要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为:公司已经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 
    (2)金融工具的分类 
    按照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将本公司拥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②持有至到期投资;③贷款和应收款项;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经济实质将承担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两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其他金融负债。 
    (3)金融工具的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报价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A.在活跃市场上,公司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为市场中的现行出价;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为市场中的现行要价。 
    B.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或要价,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或经调整的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除非存在明确的证据表明该市场报价不是公允价值。 
    ②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6)金融资产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公司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折现利率采用原实际利率),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计提减值准备时,对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按照信用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需要按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按照信用组合再进行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见“附注四、8应收款项”。 
    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按其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④其他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后,不再转回。 
    8、应收款项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是指单项金额大于500万元且期末欠款前二十名的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除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发生的应收款项、母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外),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一般为: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9、存货 
    (1)存货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公司成本计算方法为逐步分项结转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次品电极在销售时按定额结转成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墨粉、氧化硅碳等副产品不单独计算结转成本。 
    (3)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一次摊销法摊销。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为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中: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的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过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0、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做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确定的合并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不同的取得方式以实际支付的现金、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等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本公司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本公司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本公司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本公司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本公司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本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建,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按照评估价值进行了调整,则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评估价值确认。 
    除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外,本公司以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投资收益确认方法 
    ①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以及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还应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确认投资损益。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待处置该项投资时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 
    ①共同控制的确定依据主要包括: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等。 
    ②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主要包括: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外,均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下述信息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①长期股权投资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长期股权投资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本公司计算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长期股权投资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⑤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长期股权投资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⑥其他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可收回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长期股权投资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它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单项长期股权投资或者长期股权投资所属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已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下述信息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①固定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固定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本公司计算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固定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固定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固定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固定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项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单项固定资产或者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及折旧方法见“附注四、20租赁”。 
    12、在建工程 
    (1)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石墨化内窜炉、技术改造工程、电极糊加工厂、公辅设施等。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下述信息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①在建工程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在建工程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本公司计算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在建工程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在建工程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在建工程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在建工程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项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单项在建工程或者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3、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实际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②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③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④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本公司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下述信息判断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①无形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无形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本公司计算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无形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无形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项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单项无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1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17、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④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⑤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本公司按照已完工作的计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方法 
    ①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原则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A.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具体确认方法 
    A.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B.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18、政府补助 
    本公司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情况处理: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情况处理: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20、租赁 
    (1)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让,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或承租人)才能使用。 
    经营租赁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2)融资租赁的主要会计处理 
    ①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等初始直接费用(下同),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②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经营租赁的主要会计处理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出租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1、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2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前期差错更正。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续) 
    2、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2009年12月28日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原全资子公司中钢集团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城碳纤维”)的7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转让后持股比例为30%,不再纳入本年度合并范围。 
    3、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4、本期出售丧失控制权的股权而减少的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期末指2009年12月31日,期初指2009年1月1日,本期指2009年度,上期指2008年度。 
    1、货币资金 
        注:货币资金年末数比年初数增加了37.43%,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东北证券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 
    2、应收票据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 
    (续) 
    (2)期末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①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 
     ②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续表) 
    (4)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5)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6)应收账款期末数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 
    (续) 
    (2)期末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①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 
     ②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 
          注:公司对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发生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4)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金额的性质或内容 
    (5)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6)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7)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注: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为尚未结算款项。 
    (2)预付款项金额的前五名单位情况 
         (3)预付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6、存货 
    (1)存货分类 
    (续) 
    (2)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2009年度公司部分石墨电极产品的市场价格下降,导致产成品及相关在产品价值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34,820.25元。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末数比年初数上升了122.7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的  4,150,000.00股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上升。 
    8、对合营企业投资和联营企业投资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续) 
        注:2009年12月28日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原全资子公司江城碳纤维的7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转让后持股比例为30%。 
    9、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注:期初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城碳纤维投资成本为10,000,000.00元,本年度江城碳纤维增资40,000,000.00元,增资后实收资本为5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5,000,000.00元,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出资35,000,000.00元,期末本公司对江城碳纤维持股比例变更为30%。 
    (2)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续) 
         10、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注:本期计提的折旧额为70,926,038.54元。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为22,436,112.80元。 
    (2)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 
    (3)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 
    11、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续)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建工程无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12、工程物资 
        13、无形资产 
    注:本期摊销金额为2,233,597.40元。 
    1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15、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1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17、短期借款 
    注:本年度公司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吉林市分行江北支行取得抵押借款178,800,000.00元,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为504,110,739.35元,账面价值310,474,241.16元。详见附注七、10。 
    18、应付票据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明细情况 
    (2)应付账款期末数中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的款项情况 
    (3)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的说明 
    20、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明细情况 
        (2)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收款项情况的说明 
    (3)预收款项期末数中无预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21、应付职工薪酬 
    22、应交税费 
    注:应交税费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了67.2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了上年度计提的企业所得税。 
    23、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 
    (2)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中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的款项情况 
    (3)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4)对于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的说明 
    24、其他非流动负债 
       25、股本 
     26、资本公积 
        注:本期资本公积增加79,177,796.02元,其中:(1)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资本公积119,566,918.96元;(2)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出资本公积及相应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资本公积48,269,122.94元;(3)本期确认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转拨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专项拨款增加资本公积7,880,000.00元。 
    27、盈余公积 
    28、未分配利润 
    (1)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2)子公司当年提取盈余公积的情况 
    子公司吉林市高科特种炭素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神舟炭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度共提取盈余公积74,714.4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为74,714.48元。 
    2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主营业务(分产品) 
    (3)主营业务(分地区) 
    (4)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2009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209,254,741.33元,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15.03%。 
    30、营业税金及附加 
    31、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项目明细 
    注: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投资收益74,127,502.16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确认投资收益1,628,000.00元。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2、资产减值损失 
    33、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明细 
    注:①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主要是政府征地时公司处置土地及固定资产的收益; 
        ②其他22,466,361.09元主要是长期无需支付款项19,250,510.49元转入。 
    (2)政府补助明细 
    34、营业外支出 
    35、所得税费用 
    36、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注:(1)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 2,201,771.22/282,899,000.00 
    =0.0078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70,801,966.65/282,899,000.00 
    =-0.2503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82,899,000.00 
    (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2,201,771.22/282,899,000.00 
    =0.0078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70,801,966.65/282,899,000.00 
    =-0.2503 
    37、其他综合收益 
    38、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续) 
        注: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50.76%的股份。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联营企业情况 
        (续)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关联担保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为本公司银行借款人民币30,000万元提供担保,关联方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银行借款人民币62,000万元提供担保。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公司期初应付中国中钢集团公司资金余额13,423.59万元,本年度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借入资金2,000.0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偿还12,157.15万元,期末应付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余额为3,266.44万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或有事项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承诺事项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无。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 
    (续) 
    (2)期末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①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 
    ②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 
      (续) 
    (2)期末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①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坏账 
    注:公司对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发生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 
      (3)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金额的性质或内容 
    (4)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3、长期股权投资 
      (续) 
            注:期初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城碳纤维投资成本为10,000,000.00元,本年度江城碳纤维增资40,000,000.00元,增资后实收资本为5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5,000,000.00元,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出资35,000,000.00元,期末本公司对江城碳纤维持股比例变更为30%。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主营业务(分产品) 
    (3)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2009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209,254,741.33元,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16.00%。 
    5、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项目明细 
    注: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投资收益74,127,502.16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确认投资收益1,628,000.00元。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注:(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01,771.22/(937,248,094.98+2,201,771.22÷2+71,297,796.02÷2) 
    =0.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0,801,966.65/(937,248,094.98+2,201,771.22÷2+71,297,796.02÷2) 
    =-7.27%; 
    (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见附注七、36。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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