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集团”)通知,天汽集团已于2010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9%)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6月29日,股份质押期限自2010年6月30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此外,天汽集团目前尚有53,580,000万股质押给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截至2010年6月30日,天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74,101,233股,占总股本的29.72%,其中合计质押股份总额为88,580,000股,占总股本的5.55%。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