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30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8月2日上午10时以通迅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欢乐谷置业有限公司受让“青城华府”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湖北福星惠誉欢乐谷置业有限公司受让“青城华府”项目,该项目受让价款为人民币6.22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的项目储备,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为基础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