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11月10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饶伟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饶伟星先生因本人工作关系提出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对饶伟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饶伟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饶伟星先生的辞职报告将于改选出的监事就任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10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推举汤丽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1月15日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汤丽华:汉,女,生于1976年3月,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主管、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主管,现任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 汤丽华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