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10年12月2日(周四)上午9:30在杭州市杭大路8号杭州万好万家紫云商务酒店二楼流霞厅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2月2日(周四)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1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杭州市杭大路8号杭州万好万家紫云商务酒店二楼流霞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程: 1、审议《关于调整201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上述两项议案业经2010年1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2010年1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至2010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现场登记时间不包括2010年11月27日、11月28日休息日),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中心写字楼A座505 邮编:310007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中心写字楼A座505 2、邮政编码:310007 3、电话:0571-87959025,87959026 4、传真:0571-87959016, 87959026 5、联系人:葛姜新,钟天鹏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有限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2010年 月 日 表决意见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201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2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