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短信送达各位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董事张殷先生因公出国,已书面授权董事姚志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鉴于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2010年6月21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方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3.97亿元,具体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补充轨道交通工程运营资金项目 33,700 33,700 2 轨道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研发项目 10,045 6,000 合计 43,745 39,700 根据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65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包括定价基准日在内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其它条款以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二〇一〇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一”审议的内容,对《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一”审议的内容,对《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2010年6月21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生效。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确认书面意见 201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定2010-003)。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