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厂区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及实施方案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86亿元贷款用于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因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需要,公司将于2010年11月至2012年期间申请2.86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执行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