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9月20日上午10:45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9月9日公司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周之胜因公外出未能参加会议,书面委托王建春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刘明德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喜京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建军先生、王建春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选举王建军先生、王建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2010年9月20日任期开始,2012年3月18日任期结束。 王建军先生195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河北省人大代表。历任宣化工程机械厂团委书记,宣化工程机械厂金二车间支部书记,宣化工程机械厂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宣化工程机械厂副厂长、厂长,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田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7月28日任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建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建春先生1965年4月出生,燕山大学全日制流体传动及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河北机电学院液压专业毕业,同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邯钢设计院机械科科员,一炼钢厂机动科机械员、副科长、科长等职,1998年2月任邯钢一炼钢厂设备副厂长,2003年3月任邯钢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第一副经理,2004年4月任邯钢设备制造安装公司经理。2010年7月28日任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王建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该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建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现聘任王建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2010年9月20日任期开始,2012年3月18日任期结束。 公司独立董事杜书箱、闫荣城、李太芳对总经理的聘任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详细了解王建春先生教育背景和从业经历,我们认为王建春先生具备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提名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名王建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该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成员:冯喜京、杜书箱、闫荣城、李太芳、王建军、王建春; 主任:冯喜京; 2、审计委员会 成员:李太芳、闫荣城、杜书箱、陈利、韩永强; 主任:李太芳;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杜书箱、李太芳、闫荣城、冯喜京、王建军、王建春; 主任:杜书箱; 4、提名委员会: 成员:闫荣城、杜书箱、李太芳、冯喜京、王建军、王建春; 主任:闫荣城;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