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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20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19日上午10: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李太芳、董事陈利因公外出未能参加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闫荣城、杜书箱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刘明德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王建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中期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项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张文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暨董事会授权王建春先生代行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根据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委派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函》,因工作变动原因,张文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本公司接受省国控公司的安排,并对张文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感谢。
    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候选人王建春先生代行公司总经理职务。
    该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宋风河先生、张文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根据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委派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函》,因工作变动原因,宋风河先生、张文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接受省国控公司的安排,并对宋风河先生、张文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感谢。
    该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冯喜京先生、王建春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冯喜京先生1963年2月出生,河北矿冶学院机械制造专业毕业,北京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1985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张家口煤机厂技术员,宣钢动力厂车间副主任、机动科科长、厂长助理,1996年8月任宣钢动力厂副厂长,2000年12月任厂长,2005年6月任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4月任宣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10年7月28日任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冯喜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建春先生1965年4月出生,燕山大学全日制流体传动及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河北机电学院液压专业毕业,同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邯钢设计院机械科科员,一炼钢厂机动科机械员、副科长、科长等职,1998年2月任邯钢一炼钢厂设备副厂长,2003年3月任邯钢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第一副经理,2004年4月任邯钢设备制造安装公司经理。2010年7月28日任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王建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现将《公司章程》第八十四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修订为:“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现将《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名。”修订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1-2名,独立董事三名。”
    该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现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二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修订为:“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七十九条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一名其他董事主持;”修订为“第七十九条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该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现将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修订为“第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1-2人。”“第二十二条 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修订为:“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
    履行职务。”
    该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规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公司董事对2010年半年度报告发表意见:
    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
    2010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认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涉秘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书面文件与上报的电子文件内容一致。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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