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3 日与北京恩布拉科雪花 压缩机有限公司(「恩布拉科」)就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签署了《压缩机采购框架协议》, 在该协议下双方就拟于 2011 年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含增值税)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协议有效期内预计发 生金额 2010 年 1-10 月该类交易 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采购产品及材料 本公司采购压缩机 25,000 3,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恩布拉科成立于 1995 年,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 B 区裕华路 29 号,法定代表人:孙燕昌,注册资本:美元 9415 万元,纳税人识别号:110106600031230,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生产、维修自制的制冷密封式压缩机及其零部 件;销售自产产品。惠而浦海外控股公司持有恩布拉科 66.92%股权,北京雪花电器集团 公司持有其 30.82%股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雪花电器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信(北京)电器有限公司 45%的股 权,持有恩布拉科 30.82%的股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 定,恩布拉科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恩布拉科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 16.2 亿元,归属母公司 净资产为人民币 10.8 亿元,2009 年度恩布拉科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6.2 亿元,实现净 利润人民币 3.0 亿元;截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恩布拉科未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 9.9 亿元。 根据以上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人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 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 货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购买压缩机的价格主要由本公司与恩布拉科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的 市场价格,由甲乙双方签订的具体采购供应合同确定。该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 按一般商业条款及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之条款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从事生产家用电器,包括但不限于冰箱及冷柜(需要压缩机作为产品的组 件)。经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品质、价格及恩布拉科生产的压缩机与本公司目前所用的 生产设施、所生产的冰箱及冷柜的兼容性,恩布拉科提供的服务水平,本公司认为恩布 拉科向本公司供应压缩机是适合的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造成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于 2010 年 12 月 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010 年十 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本公司与恩布拉科签订的《压缩机采购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 关联交易。 2、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两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递交给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认为 本公司与恩布拉科之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 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压 缩机采购框架协议》各条款及其年度上限是公平合理的。 3、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 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交易方:甲方:本公司 乙方:恩布拉科 2、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则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3、交易原则: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自主选择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作为在本协议所涉及交易的交易方。 4、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详见本公告"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5、付款方式: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结算。 6、运作方式:甲乙双方根据协商的具体结果,就压缩机采购供应业务签订符合本协 议原则和约定的具体压缩机采购供应业务合同。具体合同应至少包括压缩机采购供应业 务所涉及产品(服务)的型号、数量、定价原则、质量标准及保证、结算方式、交货方 式、技术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7、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可以授权其子公司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义务,享 有相应权利,并由双方子公司之间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上述具体业务合同应服从 本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压缩机采购框架协议》; 2、第七届董事会 2010 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