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3月19日在南京召开。公司已于2010年3月9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等方式将会议通知送达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蔡安金因工作原因未参加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洪俭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洪俭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举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10年3 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详见2010年3 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与会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全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 上述“一、二、三、五、六、七、八、九”等8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