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8月6日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8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333号杭州国大雷迪森广场酒店三楼西湖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29.47亿元的议案。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0年3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8月3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19楼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19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0012 联系电话:0571-87376620 传真:0571-87922209 联系人:喻学斌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对控股下属公司担保29.47亿元的议案 注: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 (签名) 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