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中标通知书》,通知本公司与山东宏昌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集团)组成的联合体中标S325胶王线安丘至青州段改建项目。 一、中标事项 2010年9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12票通过、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宏昌集团组成联合体投标S325胶王线安丘至青州段改建项目的议案。董事李绪明先生对此议案投了弃权票,理由为: 1、山东做为东部沿海发达省份,一级公路收费项目可能会成为国家不支持或率先取消的项目。 2、一级公路收费项目地方干扰较大,收费环境普遍不理想,预期投资回报与实际情况可能差距较大。 山东省S325胶王路是山东省济南市到青岛市的一条运输大通道,全线248.59公里,潍坊境内里程174.46公里。安丘至青州段是胶王路中交通量较大的路段,也是青州市到安丘市的一条主要运输通道,全长约54公里,目前属于二级公路。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的模式公开招标引进投资者,由投资者出资建设,将上述路段由二级公路标准改造成为一级公路标准,投资者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模式收回投资成本及获取投资收益。 此项目计划改造为路基宽度为23米的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建设期18个月,估算投资6.065亿元。 二、联合体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山东宏昌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171号 主要股东:潍坊市公路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刘文东 成立时间:1996年 经营范围:公路及桥梁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生产销售建筑机械、制作公路标志牌、承包境外公路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三、成立项目公司情况简介 按照投标《联合体协议》及投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本公司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宏昌集团应组建项目公司实施山东S325胶王线安丘至青州段改建项目。 经双方协商,项目公司拟定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占总注册资本的60%,宏昌集团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占总注册资本的40%。公司将在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此项目投资金额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将对此项目的进展情况做持续披露。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Ο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