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大华特卧龙学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控股的山大华特卧龙学校向中国工商银行沂南县支行申请的一年期14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该担保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山大华特卧龙学校 注册地点:沂南县澳柯玛大道 法定代表人:刘玉柱 山大华特卧龙学校注册资本8,968万元,本公司占57.67%,沂南县人民政府(授权县教育局持有并管理)占42.33%。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21,092万元,负债总额为14,924万元(其中贷款总额4,96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960万元),净资产为6,16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31万元,净利润-407万元。截止2010年7月31日的总资产为21,871万元,负债总额为12,50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4,86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436万元),净资产为9,369万元。2010年1至7月,实现收入3,187万元,净利润10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自有的200亩土地作抵押,为山大华特卧龙学校的本次贷款提供担保。该宗土地位于沂南县工业园区,帐面价值为2,320万元。该宗土地为工业用地,现暂未使用,不涉及公司主业。 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协议的签署等事宜。四、董事会意见 山大华特卧龙学校的本次贷款由公司独自提供担保。该学校的另一股东为沂 南县教育局,根据《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故不能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沂南县教育局可在办学政策、发展环境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沂南县教育局和沂南县国有资产工作办公室已承诺自2010年起承担卧龙学校全部编制内教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金等总支出的90%,对该学校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平对等的。 董事会认为,山大华特卧龙学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运营情况正常。本次申请的银行贷款主要用于贷新还旧,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已充分考虑了本次担保可预见的利益与风险,是公司为支持下属单位发展而做出的正常安排,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8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27%,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