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7月30日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7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山大华特卧龙学校增资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决议,拟将公司持有山大华特卧龙学校的4755.71万元股权及部分债权全部转让给沂南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该项决议通过后,公司与沂南县人民政府就股权转让进行了多次沟通,未能落实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双方就山大华特卧龙学校发展问题重新探讨了新的解决方案,沂南县人民政府承诺自2010年开始承担山大华特卧龙学校全部编制内教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金的90%。有鉴于此,董事会决定不再执行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内容。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及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政府对山大华特卧龙学校的债权转为对该学校的投资,双方共同对山大华特卧龙学校进行增资: 将公司对山大华特卧龙学校的4,646,626.77元应收债权,转为该学校股权4,160,051.03元;将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政府对山大华特卧龙学校的债权26,343,034.28元,转为该学校股权24,682,977.22元。增资后,山大华特卧龙学校的注册资本总额变更为89,681,442.27元。 其中:公司出资51,717,120.01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7.67%;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政府(授权沂南县教育局持有并管理)出资37,964,322.26元,占42.33%。 以上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持股比例虽有降低,但仍保持对该学校的绝对控股,并将产生下列有利于卧龙学校良性发展的积极影响,从而提高公司效益: 1、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政府自2010年开始承担山大华特卧龙学校全部编制内教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金的90%,极大地减轻了该学校的负担,学校将由前几年的亏损转为盈利。 2、股东将对卧龙学校的债权转为投资,减轻了学校的债务负担,优化了资产结构,有利于该学校的发展。 3、增加当地政府的持股比例,有利于增强政府对学校的关注和支持力度,为学校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