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7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8月6日(周五)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7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江苏省丹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9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鉴于上述1-3项担保是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要求,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方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本次提案的具体内容分别刊登在2010年7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无。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7月29日至7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不适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丹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95号 联系人:戴柏仙 联系电话:0511--86981046 传真:0511--86885000 邮编:212300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户: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表决意见 序号提案名称 同意反对弃权 1 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否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