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以下简称"银行")签订了《减免利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就公司债务偿还事宜进行了约定,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务确认 协议双方共同确认,截止2010年12月31日(以下称"债务确定日"),公司拖欠银行的债务余额如下: 1.贷款本金人民币(以下金额皆为人民币)玖仟陆佰贰拾捌万捌仟柒佰玖拾肆元贰角贰分。 2.贷款利息为贰仟叁佰壹拾玖万伍仟玖佰柒拾陆元捌角整(银行账面计息)。 二、还款方案双方同意按以下还款方案偿还协议项下银行债务本息: 1.还款金额: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本金玖仟陆佰贰拾捌万捌仟柒佰玖拾肆元贰角贰分,偿还银行利息零元整,合计玖仟陆佰贰拾捌万捌仟柒佰玖拾肆元贰角贰分。 2.还款方式及期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含31日)前以货币资金方式全部偿还银行贷款本金玖仟陆佰贰拾捌万捌仟柒佰玖拾肆元贰角贰分。 三、利息减免 在公司按协议第二条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前提下,银行同意减免公司至债务确认日止所欠利息贰仟叁佰壹拾玖万伍仟玖佰柒拾陆元捌角整,同时减免债务确认日后至还款日止的新增利息。 四、担保解除 公司按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还款方案全部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后,银行解除公司的抵(质)押担保责任,并配合办理注销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协议履行后,上述利息减免须经审计机构确认,方能确定是否计入公司2010年损益。 特此公告。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