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5月11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18元人民币现金)。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7月8日,除息日为2010年7月9日,红利发放日为2010年7月9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0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长岸路联检大楼13层 咨询联系人:朱玲玲 咨询电话::0592-5829955 传真电话: 0592-5829990 七、 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