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5月11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3、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联检大楼13 楼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时间:2010年5月11日(星期二)上午 9:3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刊登于2010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继续为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刊登于2010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8、审议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不需投票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 2010 年5月6日下午 3:00 收市后本公司股东名册,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0 年5月4日—5月5日的上午 9:00—11:00,下午 3:00 —5:00。 四、其他: 1、会期半天,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朱玲玲 电 话:(0592)5829955 传 真:(0592)5829990 邮 编:361006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通知。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7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