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8,525,172股,占总股本的27.1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7月2日。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股份获得全部流通权。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支付2.2 股股份的对价。 (2)公司以经审计的2005 年年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以截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用历年累计未分配利润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7.57元(含税),同时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现金红利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6.53元(不含税)。加上自身应得红利,流通股股东合计每10股获得14.10元(含税)(除红利税,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股实际得到 13.34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时间:2006年6月16日。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6月28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 序号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有人名称 1 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1.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 自股改方案实施以来,严格遵守在 规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 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承诺。 2.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湖南省高速 2.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除遵守法定承诺 未以其持有的限售股份为标的与任 事项之外,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何人签署任何转让协议,限售股份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湖南 均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的股 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 票在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3. 按照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湖南 让。 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已在 (2 )自上述禁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 2006 年度、2007 年度和 2008 年度 内,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股东大会上提出现金分红议案,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 投出赞成票。 湖南省高速 份的最低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股(若 2006 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公路建设开发 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 252,776,622.14 元,派发现金红利 总公司 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151,683,042.00 元,占当年实现的可 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60.01%。 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2007 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如 530,730,994.26 元,派发现金红利 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授权 319,332,720.00 元,占当年实现的可 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 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60.17%。 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008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3. 在上市公司股改完成后,公司限售 515,989,820.92 元,派发现金红利 股份持有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 309,752,738.40 元,占当年实现的可 总公司和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60.03%。 将在 2006~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 上述分红议案中利润分配金额分别 出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公司当 不低于现代投资2006 年、2007 年、 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60%的 2008 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 60% 。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 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 年7 月2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08,525,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9%, 全部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的限售股份; 3.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 限售股份占 本次流通 本次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份数量(股) 湖南省高速公路 108,525,172 27.19% 108,525,172 27.19% 0 建设开发总公司 合 计 108,525,172 27.19% 108,525,172 27.19% 0 4.至此,因实施股改方案形成的限售股份将全部获得上市流通权。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108,525,172 27.19% 108,525,172 0 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0 0 0 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 0 0 5、境外法人持股 0 0 0 0 6、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0 0 7、内部职工股 0 0 0 0 8、高管持股 43,053 0.01% 43,053 0.01%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08,568,225 27.20% 108,525,172 43,053 0.01%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290,597,675 72.80% 108,525,172 399,122,847 99.9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90,597,675 72.80% 108,525,172 399,122,847 99.99% 三、股份总数 399,165,900 100% 399,165,900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 股份 限售股 序 情况 情况 数量 份持有 号 数量(股)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占总股本 变化 人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沿革 1 湖南省 高速公 路建设 108,525,172 27.19% 0 0 108,525,172 27.19% 开发总 公司 合计 108,525,172 27.19% 0 0 108,525,172 27.19%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该次解限涉及 该次解限的股份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的股东数量 总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例(%) 1 2007 年 6 月27 日 1 19,958,295 5 2 2009 年 5 月 19 日 1 9,156,035 2.29 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申请上市流通事宜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止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 5%及以上。 控股股东承诺:如果未来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将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 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九、备查文件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6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