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0-16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 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 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唐先卿 董事 公务原因 张惠良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姚迪明先生、总经理张惠良先生、主管会计工作副总经理肖振宇先生、副总会计师兼 财务部经理王碧辉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6,761,985,301.97 6,393,301,095.84 5.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499,257,976.09 1,489,799,599.98 0.63% 股本(股) 548,032,000.00 548,032,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74 2.72 0.7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517,915,026.01 449,445,778.06 1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458,376.11 12,737,026.13 -25.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9,698,625.84 98,226,653.34 82.9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33 0.18 83.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73 0.0232 -25.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73 0.0232 -25.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3% 0.90%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0.66% 0.84% -0.1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16.4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341,590.17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 合计 -342,206.63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无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8,44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 10,090,052 人民币普通股 肖高利 2,053,8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中证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 963,528 人民币普通股 蔡金者 862,273 人民币普通股 刘刚 712,200 人民币普通股 丁香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谢雅珍 641,600 人民币普通股 吴向党 605,000 人民币普通股 河北华戈染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600,696 人民币普通股 张永科 565,2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82.83%,系报告期内收到售电款。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83.63%,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所致 3、存货较年初增加252.24%,系报告期末库存燃煤增加。 4、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5.17%,系报告期内技术改造支出。 5、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40.82%,系报告期末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料款。 6、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103.72%,系年初未抵扣增值税在报告期内进行抵扣。 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5.74%,主要系报告期内发电燃煤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2.94%,主要系报告期内售电收到的现金增加。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2.52%,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中电投江西核电有限公司。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17.28%,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 股改承诺 江西省投资集团 公司 2006 年公司实施股权分 置改革,江投集团及公 司原第二大股东-江西 省电力公司共同承诺: (1)在本次股权分置改 革完成后60 个月内,不 减持其所持有的江西赣 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票;在60 个月的禁售期 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数量占江西赣能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份总数的比 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百 分之五,在24 个月内不 超过百分之十;(2)在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 后,将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建议赣能股份董事 会制定针对赣能股份的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及赣能股份认为应 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包 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 激励计划。江投集团特 别承诺:禁售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控股股东若 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只能以不低于股改方案 披露公告前一日30 日收 盘均价150%(按2006 年2 月17 日30 天收盘 均价2.95 元计,为4.43 元)的价格,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赣 能股份股票。 江投集团已按承诺将所持公司股份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 行了锁定,自股改实施完毕获得流通权之日 至本报告期末,未上市交易或转让任何股 份。公司的长期激励计划尚在研究中。江投 集团所持公司310,121,600 股份将于2011 年 3 月31 日后分三年逐步进入解禁期,2009 年无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股份限售承诺 江西省投资集团 公司 2007 年,江投集团自二 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10,090,052 股,江投集团 承诺该部分股票将锁定 至2013 年3 月31 日。 江投集团已按承诺将所持该部分公司股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进行了锁定。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无 无 无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江西省投资集团 公司 2008 年,公司与控股股 东-江投集团之间实施 了重大资产重组。为有 效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进程,江投集团作 出了以下承诺:(1)关 于丰电二期盈利预测的 承诺:根据丰电二期编 制的《盈利预测报告》, 预计丰电二期2008 年度 可实现的净利润为 6,803.00 万元。该《盈利 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重大资产重组时 所作的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详情请查阅公 司2009 年年度报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4 预测报告》已经恒信德 律审核,并出具了"恒德 赣审字(2007)第222 号"审核报告。为保护赣 能股份的利益,江投集 团承诺如丰电二期200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足 前述预测数,江投集团 将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其差额。(2)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江 投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中 与赣能股份存在同业竞 争的电力企业有:丰电 二期、丰电一期和东津 发电。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完成后,上述同业竞 争未能完全消除。为保 护赣能股份全体股东的 利益,江投集团承诺, 在未来合适的时机,在 丰电一期和东津发电其 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的情况下,优先将所持 丰电一期和东津发电的 股权转让给赣能股份; 萍乡电厂进入江投集团 后,将尽快把萍乡电厂 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 三方,以消除萍乡电厂 与赣能股份之间的潜在 同业竞争。(3)关于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及关 于未来彻底解决赣能股 份燃煤采购关联交易的 承诺:将尽可能减少和 规范与赣能股份及其控 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 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 交易,将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深交所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遵循等价、有 偿、公平交易的原则, 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 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 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 交易的公允性;不会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赣能股 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本承诺将同样适用 于江投集团的其他控股 子公司。(4)关于保证 丰电二期人员独立性的 承诺:鉴于丰电二期是 在江投集团控股子公司 丰电一期扩建基础上设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5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丰 电一期的部分人员参与 了丰电二期建设并继续 在丰电二期工作,但劳 动关系依然保留在丰电 一期。为保证赣能股份 的规范运作,江投集团 承诺于2008 年6 月底前 将上述人员的劳动关系 及社会保险关系等转入 丰电二期。(5)关于丰 电二期无偿使用丰电一 期部分划拨用地的承 诺:鉴于丰电二期原系 丰电一期的扩建项目, 丰电一期无偿提供446 亩国有划拨土地用于丰 电二期部分配套设施建 设,为保护赣能股份的 利益,江投集团承诺如 日后丰电一期向丰电二 期收取该等土地之使用 费,将由江投集团向丰 电一期全额支付该等费 用。(6)关于处理丰电 二期账面暂估值与实际 决算值可能出现差额的 承诺:鉴于丰电二期工 程尚未全面决算,本次 评估、审计均以账面暂 估值为依据,为保护赣 能股份的利益,江投集 团承诺如未来丰电二期 固定资产实际决算值超 出账面暂估值,则该超 出部分由江投集团按重 组前所持股权比例以现 金方式予以补足。(7) 关于丰电二期国有土地 使用证的承诺:丰电二 期为国家重点能源工程 项目,项目征地面积 88.4971 公顷,目前正在 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 证申请手续,相关土地 报批材料已通过江西省 国土资源厅审核并转报 国土资源部。江投集团 保证丰电二期取得上述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证 不存在法律障碍,并承 诺在2008 年底前取得上 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 证。同时为保证赣能股 份利益,江投集团承诺 如丰电二期未能取得国 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证, 并由此导致相关房屋权 证无法取得,或因该等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6 土地的使用存在违法违 规而受到有权机关的处 罚而使赣能股份遭受损 失,江投集团将全额赔 付赣能股份所遭受的损 失。 发行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无 无 无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初始投资金 额(元) 期末持有数 量(股) 期末账面值(元) 占期末证券 总投资比例 (%) 报告期损益(元) 1 基金 100026 富国天合 5,000,000.00 5,002,375.00 4,707,234.86 63.89% -137,565.31 2 基金 519694 交银蓝筹 3,091,285.82 3,091,285.82 2,660,833.61 36.11% -204,024.86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0.00 - 0.00 0.00% 0.00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0.00 合计 8,091,285.82 - 7,368,068.47 100% -341,590.17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经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不超过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开放式基金,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富国天合及交 银蓝筹基金,合计期末账面值为736.81 万元,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4.16 万元。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0 年01 月07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广发基金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丰电二期生产及 燃煤供应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010 年02 月26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申银万国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丰电二期生产及 燃煤供应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江投集团未提出股份增持计划。 2、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和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 4、报告期内,公司未持有或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5、截止2010 年1 月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于2010 年1 月25 日召开的公司2010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7 年度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及第一次临时监事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候任成员,并经2010 年2 月10 日召开的 公司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也分别经同日召开的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第五届监事会及高级 管理人员成员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人员组成(共计11 人): 董事:姚迪明、罗积志、唐先卿、刘钢、何国群、张惠良 独立董事:黄新建、戴小兵、李沉浮、严武、谢盛纹 姚迪明董事任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三个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6 人) 姚迪明、罗积志、刘钢、何国群、张惠良、李沉浮 姚迪明董事长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共3 人) 黄新建、唐先卿、谢盛纹 黄新建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3 人) 严武、黄新建、戴小兵 严武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人员组成(共计7 人): 监事:罗筱玉、关键、郭小莉、姚晓明、李忠清 职工代表监事:钟文帮、黎洪琥 罗筱玉监事任监事会主席。 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张惠良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邓勇超先生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江西赣能丰城二期发电厂厂长,严茂汉先生任公司 副总经理,肖振宇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熊小钢先生任公司总工程师,曾宜勇先生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李声意先生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 以上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0 年1 月26 日、2 月1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