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2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筱玉女士主持,公司应到监事7人,实到7人。与会人员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并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经过认真审议,认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利润分配预案。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1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对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上述议案一、三、四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