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以书面形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8 人,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达到公司章程规 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下列议案: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解聘陈明 先生代总经理职务。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聘任陈明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解聘陈明先生代总经理职务及聘任陈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陈明先生目前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陈明先生的资历和条件符合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陈明先生简历: 陈明先生,本公司副董事长及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先 生在鞍钢工作逾二十多年,期间曾任多个高级职务,包括鞍钢第三炼 钢厂总工程师、鞍钢第二炼钢厂副厂长、厂长、鞍钢新钢铁公司副经 理兼生产部部长、鞍钢规划发展部部长、鞍钢战略发展部部长、本公 司副总经理、本公司代总经理。 陈先生于鞍山钢铁学院钢铁冶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 毕业。 陈先生目前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陈先生目前以家族权益持有(其配偶持有)鞍钢股份 A 股股票 610 股。 陈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