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1 世纪经济报道》于2010 年6 月 1 日发布题为“接棒宝钢 鞍钢洽购包钢”的文章,文中称“鞍钢有意重组包钢,此前,鞍钢数位高层已对包钢开展重组调研”。 公司就此文章撰述内容向公司控股股东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进行了求证,鞍钢集团回应:鞍钢集团高层确实对包头钢铁集团公司进行了学习考察,属于同行业企业间正常的工作交流,不涉及任何重组事宜。 上述事宜是鞍钢集团的行为,与本公司无关,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不要因类似报道而对公司产生误解。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