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于2010 年6 月18 日在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召开本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2010 年6 月18 日上午9 时整。 2. 召开地点:鞍钢东山宾馆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108 号)。 3.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等 5. 出席对象: (1)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2) 截止2010 年5 月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股东; (3) 截止2010 年5 月18 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H 股股份的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授权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1. 审议《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0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审议《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2009 年度董事及监事酬金议案》。 6. 审议《关于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瑞岳华(香港) 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公司2010 年度境内、境外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7. 审议《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 股一般性授权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10 年4 月2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本公司2009 年度报告全文。 8、会议听取事项: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度报告书。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需要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1 号本公司董 事会秘书室。 3. 登记时间:2010 年5 月27 日—5 月28 日(9:00-12:00, 13:00-16:00) 四、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12)-8419192 8417273 联系传真:(0412)-6727772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1 号 邮编:11401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4 月20 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鞍钢股份 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