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七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津滨发展)于2010年8月27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七次通讯会议的通知,2010年9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10名董事出席了会议,罗智扬董事未能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联签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圳设立区域投资公司的议案》。 津滨公司的发展战略中明确提出要做全国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这样才能更好的扩大公司规模、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而以珠三角为核心的华南地区是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发源地,也是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最快的地区,因此,在该区域设置区域投资公司,并以此作为拓展区域房地产市场的立足点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因此公司计划投资15000万元现金在深圳设立区域投资公司,该公司为我公司全资持股的子公司。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惠州市粤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惠州市粤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每股1.38元价格进行单方增资,总增资额为14363万元。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咨讯网上《关于增资惠州市粤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巨潮咨讯网上《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