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6月29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599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9.0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05994900股,分红后总股本无增减变化。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7月13日,除息日为:2010年7月14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0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7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66 张俊杰 2 00*****767 乔海莉 3 00*****311 万 隆 4 00*****220 王玉芬 5 08*****563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 08*****055 罗特克斯有限公司 五、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诺的关于限定出售股份价格的调整说明 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限售股份禁售期届满后,转让股票价格不低于30元/股(如公司发生分红、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股票价格除权的事项,减持价格限制标准应做相应调整。) 1、本公司2007年6月29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股票价格除权事项,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限定出售股份的价格由不低于30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5.42元/股; 2、2007年度分红派息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限定出售股份的价格由不低于25.42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4.62元/股。 3、2008年度分红派息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限定出售股份的价格由不低于24.62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4.02元/股。 4、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限定出售股份(2010年7月5日,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限售股份已解除限售,成为无限售流通股)的价格由不低于24.02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3.02元/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梁永振 咨询电话: 0395-2676530 传真电话: 0395-2693259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