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18 日以传真、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5月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0 年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关于2010年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