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8号:衍生品投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0年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预计,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现将公司2010年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计划公告如下: 一、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大豆及其产成品的期货、期权合约及远期运费合约,仅限于与企业正常的原材料、产成品、船务等经营行为的相关方面。 根据市场和公司经营情况,预计公司2010年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日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根据衍生品品种,合约期限为1至9个月。 二、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原材料大豆主要从美国、巴西及阿根廷进口。其采购、运输、加工、销售周期较长,价格波动较大,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需要采用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 三、公司衍生品交易的准备情况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8号:衍生品投资》等相关规定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操作规程》,对衍生品交易的组织机构、授权制度、交易计划、交易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和会计政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参与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均为专业人士,充分理解拟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四、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在期货行情变动急剧时,公司可能无法完全实现锁定原材料价格或套保操 作,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交易在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权限内下达操作指令,如市场波动过大,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带来的实际损失。 3、操作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操作出现问题而导致的技术风险。 4、信用风险:原材料大豆及其产成品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衍生品交易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目的在于规避价格波动对经营效益的不利影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操作规程》的规定来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稽查、审计等环节并进行相应的管理。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在场内的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非常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远期运费合约是通过场外交易,市场参与者主要包括船务公司、交易商、国际投资者等,市场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及每天结算单价也能充分反映出远期运费的预期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程国强先生、朱桂龙先生、李洪斌先生就公司衍生品交易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衍生品交易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3、公司衍生品交易仅限于与企业正常的原材料、产成品、船务等经营行为的相关方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将衍生品交易作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