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3日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0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表决董事5名,实到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家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止2010年6月30日星美联合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3,262,786.68元,由于截止报告日星美联合有关资产重组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星美联合持续经营能力尚不确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上述事项是存在的,公司重视上述事项的存在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认真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以消除其不良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通过重新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能够消除上述事项的负面影响。 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1)加快重新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的步伐,恢复和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2)加强内部管理;(3)提高财务工作水平,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4)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独立董事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指出的上述问题,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财务会计部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我们要求:公司应加快重新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的步伐,恢复和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工作水平,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李敏先生担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由李敏先生担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陈步林先生担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由陈步林先生担任。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