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00 时; 2、召开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迎宾路 99 号秦皇岛君御大酒店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王福琴董事长。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并以公告方式发出通知,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有 5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0,774,98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4.5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 所的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也没有关联交易事项或需要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的 提案。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以下事项,以股东记名投票方式对各事项逐一进行了表 决。 1、审议通过《补选王斌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其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50,774,986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其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50,774,986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其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50,774,986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4. 出席大会且持有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了特别提案,即: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其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50,774,986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世贾、胡开梁。 3、法律意见结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