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0年11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通知,中鼎集团于2010年11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期间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 —— —— 安徽中鼎控 大宗交易 2010年11月25日 10,000,000 2.35 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其他方式 —— ——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1,996,102 59.22 241,996,102 56.87 安徽中鼎控 股(集团)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1,996,102 59.22 241,996,102 56.87 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是 √ 否 中鼎集团本次公开出售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 2.本次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是 □否 控股股东中鼎集团于2006年11月16日关于股份禁售期作出承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四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所持有股份。 2010年6月28日,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59.22%限售股按规定解禁。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