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签署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天津飞龙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飞 龙",本公司持有其 75%股权)通知,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拓铁路橡胶制品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拓")与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 徽巢铸")签订了《物资供应合同》,合同金额 3,271 万元。 一、合同对方及合同主要内容介绍 1、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景 注册资本:10,828 万元 主营业务:铁道扣件、高强度紧扣件、钢筋混凝土轨枕、水泥、机床、建材运 输机械、轨道衡台面、塑编袋、机械加工、模具的生产制造与销售。 注册地:安徽省巢湖市长江西路 2 号 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安徽巢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天津天拓 2009 年开始与安徽巢铸合作,当年购销金额约 5,000 万元,占本 公司 2009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4%。 3、履约能力分析:安徽巢铸隶属于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59 年建 厂,现为国家大型企业,是铁道部生产铁道扣件及预应力混凝土轨枕的定点企业。 该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物资供应合同》主要内容 签约双方:天津天拓(出卖人)、安徽巢铸(买受人) 签约时间:2010 年 11 月 15 日 合同标的:高速铁路钢轨物资扣件系统中的橡胶部件,包括绝缘缓冲垫板、橡胶垫板、轨下垫板等产品。此批产品为南广(南宁-广州)铁路、湘柜永柳段、成彭 支线、渝利铁路等配套 合同金额:32,714,366.17 元 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分期付款 合同生效条件、时间:自 2010 年 11 月 15 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履约期限:自生效之日至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金额 3,271 万元,对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影响不大,约占 本公司 2009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2%。 2、上述合同履行不会对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形成影响,不会对合同对方形成依 赖。 三、备查文件 天津天拓与安徽巢铸签订的《物资供应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