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8月9日(星期一)上午10:00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3、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会议室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国清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5,73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08%。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赵国清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73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 关于选举牛晓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73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 关于选举郭丽荣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73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 关于选举张力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73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5 关于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73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6 关于选举马婕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73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7 关于选举王文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73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8 关于选举陈永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73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9 关于选举魏本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73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李瑶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73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2 关于选举周晓刚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73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议案》; 关联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马婕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81,872,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关于与华联综超签署场地租赁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马婕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81,872,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丽萍温薇薇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