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7月25日在公司1301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完善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全体董事、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按照公允的原则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