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2010年8月20日上午10: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丽荣 4、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25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7名,共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5,246,17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06 %。大会以计名投票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赵旭东、罗成丽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计名投票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申请流动资金、项目借款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期流动资金、项目借款,具体如下: 1、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亿元流动资金借款,期限2年,信用保证方式,该综合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0%,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分批提款。 该借款主要用于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不足。 2、公司向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法国开发署中间信贷项目下集中性技术援助资金6500万元,期限6年,信用保证方式,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时的市场利率水平确定,实际利率确保低于基准利率下浮10%的水平。 该借款主要用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纯低温余热电站项目等。 3、公司全资子公司阿克苏天山多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向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5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信用保证方式,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0%。 该借款主要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5,246,178股,经表决,同意为175,246,17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为0股;弃权为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伊犁新建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75521.33万元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伊南工业园新建一条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工程。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5,246,178股,经表决,同意为175,246,17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为0股;弃权为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赵旭东、罗成丽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