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6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2010年12月8日下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一、审议《关于落实股改优化方案拟收购蒙一风电、蒙二风电100%股权的议案》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原钢先生、程志光先生回避表决。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落实股改优化方案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蒙东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蒙东协合镇赉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蒙东协合镇赉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两个风电公司资产评估值分别为8,825.20万元、9,478.66万元,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评估各项评估假设符合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评估结论合理,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可以体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中未能体现的无形资产价值,如风场开发权价值等,更能反映项目价值,公司使用该项评估的结果作为收购股权的参考价格,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召开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0年12月27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12月20日。(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 《关于落实股改优化方案拟收购蒙一风电、蒙二风电100%股权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